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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继承过户的公证费

来源:昆明房产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vipkmfc.com/   时间:2022-10-09 09:10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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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死亡人员名下房产的继承顺序是,先到被继承人的户籍地办理死亡证明,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,然后带上死亡证明,所立遗嘱,房地产证书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。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! 

 

      

  一、死亡人员名下房产如何继承

  1.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,办理死亡证明。

  2.再到区或市公证处(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)办理继承权公证,房产继承分两种:一是遗嘱继承,二是法定继承。

 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:被继承人所立遗嘱(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,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,因此暂不予采纳)。

  3.办理房屋过户登记,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。

 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: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)、身份证明(复印件)、房地产权证书(原件)、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(原件)契税完税凭证(原件)。

  二、房产继承过户的公证费

  1.房屋评估费,由评估部门收取(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);

  2.房屋赠与公证费,由公证机关收取;

  3.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%收取的契税,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。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。

  三、房产继承权可以放弃吗

      房产继承权可以放弃。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,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。

 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。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,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。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。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,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。

  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,不允许他人代理,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,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。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平台律师,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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